中国古代书院的教学特点及对当前研究生教育的启示
摘要:书院作为我国历史上具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,蕴含着丰富的教育资源。书院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,在教育教学、学术研究、学术创新、人格教育、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等方面颇具特色,对当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有巨大的启示。
关键词:书院教学特点研究生教育启示
书院是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,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,以私人办学为主,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,在文化传播与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书院之名始于唐代。[1]唐玄宗开元六年(也就是公元718年)设丽正书院,后改称集贤殿书院。当时还仅是官方藏书、修书之所,并不是教学机构。到五代时,由于战事不断,学校停办,一些文人学者选择名山胜地,修建房舍,招收生徒,进行讲学活动,如著名的白鹿洞书院,亦称"庐山国学",就是聚徒讲学的机构。[2]作为教学组织形式的书院,这时已经基本形成。到宋明,由于理学发展与一些名师宿儒的热心推动,书院发展进入黄金时期,出现了著名的六大书院。至清末结束,书院在我国历史上延续千年之久。
一、书院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教育教学特色
(一)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并重,二者相得益彰。
中国古代著名的书院既是教育教学中心,又是学术研究基地,是著名学者进行学术活动的中心。书院的主持人多为名师宿儒,既热衷于从事培养人才的教育教学工作,又积极从事学术理论的研究与传播,承担着教学与学术研究的双重职责,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二者相得益彰。
书院教学与学术发展是互动的,书院的兴衰与学术的发展休戚相关。如宋明两代书院的勃兴与宋明理学的高度发展有关。由于学术大师们充分利用书院来宣传与发展学术,这就使得学校教育与学术研究关系空前紧密,并且使学术流派在地理上得到广泛的传播。同时,书院实行讲会制度,不仅有利于书院本身教学,而且为学术交流提供了机会,使书院打破门户之见而融各家之长。所以,胡适认为"我国书院的程度,足可以比外国的大学研究院"。[3]
(二)书院盛行讲会制度,提倡百家争鸣,形成一种宽松的学术氛围。
书院的讲会制度鼓励不同学派共同讲学、平等论学,以探究一个学派精义之处或辨析不同学派主张之异同。讲会以学问为重,推崇辩论争鸣、取长补短的学风。书院的会讲使书院打破门户之见而博采众家之长,学术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。不仅不同学派间求同存异,即使同一学派内部也允许有不同主张,师生间互为学友,自由切磋,学生被鼓励提出新的学术观点和见解。书院的讲会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,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和严密的组织。书院依靠讲会扩大了教学范围,丰富了教学内容,活跃了学术空气,提高了教学水平。
(三)书院的教学注重发展学生个性,提倡教学相长,采用师生论辩式教学模式。
书院实行自由讲学,自由听讲,讲论结合。采取师生互动辩论式教学模式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,鼓励学生积极思考、主动学习,提倡师生间质疑问难,平等讨论,取长补短。如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时,常与学生共同讨论,由此形成会讲形式。后世书院的会讲在此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,把师生互讲和讨论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。
在这种论辩式教学模式中,教师的主要任务不仅仅在于传授知识,更在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,启发学生的思维,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,使其"识精而思锐,不惑于常解",并且能够根据学生的个性和特长,因材施教。在围绕学术著作和学术观点而展开的教学中,教师角色侧重于指引者,倡导学生的自学为主,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。